■關於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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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著作權侵害和鄰接權侵害最高可處5年以下徒刑或500萬日圓(關於法人業務的侵害行為可處1.5億日圓)以下罰款。另外,富士電視台及著作權人、鄰接權人有權另行提出損害賠償、停止繼續損害之要求。
  4. 關於從本網站引用的內容,其引用目的必須符合公正的慣例,並且出於報道、批評、研究等其他目的時必須在正當範圍內實施。此時請注意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一是引用時顯示著作權人和出處,二是明確區分被引用的著作物和引用使用方的著作物,三是明確其主從關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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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商標權

“富士電視台”為株式會社富士電視台的註冊商標。另,富士電視台的節目、活動、服務等的名稱、Logo、卡通形象等,有部分已註冊商標。為避免與富士電視台的節目、產品、各種服務之間產生混淆,原則上不允許除富士電視台以外的團體或個人擅自使用“富士電視台”的名稱、節目及服務名稱、Logo、卡通形象。另,富士電視台首頁上刊登之其他公司的公司名稱及產品名稱為各公司的商號或註冊商標。

■關於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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